「聲音照相」執法上路 成功案例

 

 

「聲音照相」執法上路 成功案例

 

捷元一直以來都提供客戶多元的商品與服務,透過利凌Lilin攝影機的客製化加上聲音偵測做錄影抓拍,成功協助經銷商取得與單位機關合作的專案。

 

成功案例 詳細報導

 

 

政院環保署噪音管制法令修正,今年元旦起針對行駛中高噪音車輛超標可直接開罰,各縣市政府環保局於重點取締路段噪音陳情熱點架設聲音照相設備,再藉由人工及儀器雙重比對判讀,排除背景環境干擾、氣象條件及非車輛本身發出聲音等因素,確認違規即開罰。

 

 

為確保科學儀器執法的公正性,環保署規定聲音照相系統每年要通過環保署比測驗證,噪音計也要經過檢定合格,且每3天要再校正一次。今年預計租賃6套固定式與2套移動式聲音照相儀器,總計8套投入取締噪音車輛,將優先設置在市區人口密集、噪音陳情熱點,目前台中已有1套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,元旦連假期間投入執法,後續相關儀器也將陸續架設,遏阻高噪音汽機車影響民眾安寧。

 

聲音照相設備針對行駛中汽、機車噪音管制標準,依道路速限有所不同,速限每小時50公里(含)以下道路,管制標準為86分貝;速限超過每小時50公里、小於70公里(含)以下道路,管制標準為90分貝,且依法令規定,在設置聲音照相設備的前方100300公尺處會有警告標示,提醒用路人降低聲量行駛。車輛只要未過度改裝,或刻意製造噪音等不當駕駛行為,就不會有超標疑慮。

 

 

 

 

11011日起依行政院環保署公告聲音照相執行噪音車取締工作,所使用之聲音照相設備係經環保署驗證通過之設備,執法過程均依環保署規定除先進行背景音量校正,另也會保留紀錄違規車輛前後3秒影像,以避免爭議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與超速照相取締雷同,判定違規後會直接告發處分。